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成立于1995年5月31日,投资人李军,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主要生产陶瓷辊棒。
该企业投资建设的陶瓷辊棒项目已于1995年10月建成投产,尚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于2014年12月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于2015年1月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罚字[2014]第1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工作。2015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对陶瓷辊棒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9月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15]66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
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具备了验收监测的条件。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淄环函(2018)2号]的要求和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受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我们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依据我公司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对现场进行的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目 录
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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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辊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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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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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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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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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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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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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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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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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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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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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040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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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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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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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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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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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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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
(北纬:36°37′22″、东经:1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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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及设计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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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加工车间、烘干室、烧成车间,购置球磨机、压滤机、挤练机、挤管机、天然气梭式窑等设备
年产92000条陶瓷辊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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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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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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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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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C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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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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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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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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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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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试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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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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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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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6~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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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表审批部门 |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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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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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报告表[201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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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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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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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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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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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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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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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监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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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682号];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5、《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淄环函(2018)2号];
6、《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06);
7、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关于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川环报告表[2015]66号);
8、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验收监测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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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标准号、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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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见表1-1。
表1-1 《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2。
表1-2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噪声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三、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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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监
测
参
照
标
准
、限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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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见表1-4。
表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通告》附件1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5。
表1-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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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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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给出的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2t/a,氮氧化物0.29t/a,颗粒物0.11t/a。
环评批复给出的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19t/a,氮氧化物0.288t/a,颗粒物0.048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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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成立于1995年5月31日,投资人李军,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主要生产陶瓷辊棒。2015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对陶瓷辊棒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9月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15]66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
2、项目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东面为空地,南面为淄博银联工贸有限公司,西面为道路,北面为淄博鑫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厂区接近长方形,大门口位于西侧,加工车间、烘干室位于厂区南侧,加工车间内从西向东依次布置原料区、球磨区、压滤区和成型区;烧成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办公楼位于烧成车间西侧,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见附图3。
3、周围敏感点情况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距离该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约445米处的北小庄村,具体见附图2。
4、项目组成
项目占地3333m2,项目厂区主要工程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工程情况一览表
5、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7.7%。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2-2。
表2-2 环保投资一览表
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3。
表2-3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7、产品方案及规模
该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2-4。
表2-4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一览表
8、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5。
表2-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9、给排水
(1)给水
该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三部分,总用水量为445m3/a,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应。
1)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球磨机用水和冷加工用水,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用水量为500 m3/a,年补水量为100m3/a。
2)生活污水:该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生活污水仅为少量办公用水。该项目劳动定员 15人,年工作 300天,职工生活用水定额按50L/(人·d)计算,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25m3/a。
3)绿化用水:项目绿化面积 400m2,绿化用水按照0.002m3/m2·d计算,绿化天数按照150天计算,则项目绿化用水量为120m3/a。
(2)排水
该项目压滤废水和冷加工废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排水系数按0.8计算,则产生量为18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拉走作肥料使用。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10、供电
该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年耗电量约30万kW·h。
11、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该项目劳动定员15人,正常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梭式窑运行时,需要一人根据梭式窑运行时间调整工作时间。
二、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环评报告中项目劳动定员40人,据企业提供信息,现项目劳动定员15人,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减少。
2、经过现场踏勘,环评报告中提到的由原有燃煤窑改造的两个仓库(仓库1、仓库2)并未建设,企业现将原有燃煤窑全部拆除,新建1座成品仓库,面积550m2。
3、为了降低天然气梭式窑尾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项目新增窑炉脱硝设备,相应的项目环保投资增加,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中也增加了氨水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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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方案
验收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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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布点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监测当天的风向布点,在厂界上风向设一个点、下风向设三个点,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等气象参数。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见表3-1,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2。
表3-1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一览表
表3-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2、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布点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3-3,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4。
表3-3 有组织废气监测一览表
表3-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二、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布点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布点见表3-5,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6。
表3-5 厂界噪声监测一览表
表3-6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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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工艺简述
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4-1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二、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球磨:外购的粉状原料刚玉砂、氧化铝、蓝晶石及粘合剂首先按照一定比例定量
加入至球磨机内,使得物料混合均匀。球磨过程为湿式球磨,水来自循环水池。
2、压滤脱水:球磨后的物料人工转运至压滤机,经过滤布挤压出水分,压滤后的物
料含水分约15%,产生的压滤水回到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3、真空挤练成型:压滤后的湿泥饼经过挤练机挤练后成为圆柱体,然后经过挤管机
制成管状。 真空挤练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压滤机泥饼的各组分分布不均匀和含有气泡等缺陷,泥料经过真空挤练后,各组分趋于均匀,结构更致密,可塑性更好。
4、烘干:经过挤练成型后的管状料人工送至烘干架,码好后进行干燥,干燥温度为
40-60℃,干燥时间约12-14小时。烘干热源来自梭式窑余热。
5、烧成:烘干后的构件人工转运至烧成车间,送入梭式窑烧成,烧成温度控制在1500℃-1600℃,烧成时间约 30小时,热源为天然气。
6、冷加工:烧成后的构件进行冷加工,即根据需要进行锯切、钻孔等机加工,以制
成满足要求的成品。此工序为湿式操作,产生的冷却水回到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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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烧成车间产生的烧成尾气,其中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烧成车间产生的烧成尾气经窑炉脱硝设备脱硝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向高空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生产用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8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拉走作肥料使用。
三、固废
该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管头、烧坏的不合格品和职工生活垃圾。
1、冷加工过程产生的管头、烧坏的不合格品:产生量约 0.5t/a,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2、职工生活垃圾:该项目工作定员15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每年工作日300天进行计算,则该项目产生生活垃圾2.25t/a,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四、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球磨、压滤、挤练、冷加工、真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采取相应隔音减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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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分析全过程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采样仪器要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声级计测量前后要进行自校。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二、现场监测仪器质控措施
1、废气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方法见表6-1。
表6-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2、噪声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质控表详见表6-2。
表6-2 噪声校核质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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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况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对验收监测生产负荷的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才可以进行验收监测。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统计表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在75%以上(见附件),梭式窑正常运行,能够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二、废气检测结果及分析
1、无组织监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7-1、7-2,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见表7-2,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7-3。
图7-1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2018年4月16日)
图7-2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2018年4月17日)
表7-2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单位mg/m3)
表7-3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2、有组织监测结果
梭式窑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 梭式窑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
3、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1)无组织废气
由表7-2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第一天第二天的监控浓度最高值均为0.461mg/m3,两天的监控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
由表7-4得出,梭式窑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第一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2mg/m3,第二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9mg/m3;二氧化硫第一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未检出,第二天最高折算浓度为9mg/m3;氮氧化物第一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6mg/m3,第二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8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的监控浓度均满足《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通告》附件1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检测结果及分析
1、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位置示意图见图7-3,监测结果见表7-5。
图7-3 噪声监测位置示意图(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
表7-5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2、噪声监测结果分析
由表7-5得出,噪声第一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6.1dB(A),夜间监测最高值为47.9 dB(A);第二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6.2dB(A),夜间监测最高值为48.1 dB(A),两天的监测值均低于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总量核算
1、颗粒物
1)有组织颗粒物: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颗粒物有组织平均排放速率为2.0×10-2 kg/h,梭式窑年工作时间为1200h,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24t/a。
2)无组织颗粒物:该项目原辅料为粉末状,年使用量为551.5t/a,在投料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产生量按照原料用量的0.01%计算,则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55 t/a。
则项目颗粒物合计排放量为0.079t/a。
2、有组织二氧化硫: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有组织平均排放速率为2.8×10-2kg/h,梭式窑年工作时间为1200h,则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量为0.0336t/a。
3、有组织氮氧化物: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氮氧化物有组织平均排放速率为0.23kg/h,梭式窑年工作时间为1200h,则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276t/a。
综上,该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079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336 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7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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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
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在建设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该项目于2015年6月委托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工作,并于2015年9月8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川环报告表[2015]66号。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资料齐全。
二、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制定了《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该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保证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三、环保设施投资、运行及维护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7.7%。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8-1。
表8-1 环保投资一览表
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现有环保设备运行稳定,并配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能够满足验收标准。
四、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
该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管头、烧坏的不合格品和职工生活垃圾。
1、冷加工过程产生的管头、烧坏的不合格品:产生量约 0.5t/a,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2、职工生活垃圾:该项目工作定员15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每年工作日300天进行计算,则该项目产生生活垃圾2.25t/a,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执行情况
1、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根据《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卫生防护距离章节可知,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米,该项目厂区5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存在,距离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约445米处的北小庄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该项目在工程设计上严格按照我国有关劳动安全、防火法规进行设计,从总图布局、工艺生产、建构筑物防火处理、防雷接地、消防等方面入手,努力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
3、在项目运营期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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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9-1。
表9-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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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一、验收监测结论
1、 项目概况
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成立于1995年5月31日,投资人李军,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工业开发区吊扇厂北,主要生产陶瓷辊棒。2015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对陶瓷辊棒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9月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15]66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
2、 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第一天第二天的监控浓度最高值均为0.461mg/m3,两天的监控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梭式窑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第一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2mg/m3,第二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9mg/m3;二氧化硫第一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未检出,第二天最高折算浓度为9mg/m3;氮氧化物第一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6mg/m3,第二天最高折算浓度为78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的监控浓度均满足《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通告》附件1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3、 废水调查结论
该项目生产用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8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拉走作肥料使用。
4、噪声监测结论
噪声第一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6.1dB(A),夜间监测最高值为47.9 dB(A);第二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6.2dB(A),夜间监测最高值为48.1 dB(A),两天的监测值均低于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废调查结论
该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管头、烧坏的不合格品和职工生活垃圾。
(1)冷加工过程产生的管头、烧坏的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0.5t/a,为一般固废,外售给专业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2)职工生活垃圾:该项目工作定员15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每年工作日300天进行计算,则该项目产生生活垃圾2.25t/a,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6、总量控制达标分析
淄博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给出的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2t/a,氮氧化物0.29t/a,颗粒物0.11t/a;环评批复给出的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19t/a,氮氧化物0.288t/a,颗粒物0.048t/a。
根据现场调查及企业提供基础资料,该项目梭式窑年运行1200小时,再根据现场检测结果计算排放量如下:
(1)颗粒物排放总量计算: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总量=颗粒物排放速率检测结果×年排放时间=2.0×10-2kg/h×1200h×10-3=0.024t/a。
无组织颗粒物:该项目原辅料为粉末状,年使用量为551.5t/a,在投料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产生量按照原料用量的0.01%计算,则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55t/a。
颗粒物合计排放总量为:0.079 t/a。
(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算:
有组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速率检测结果×年排放时间=2.8×10-2kg/h×1200h×10-3=0.0336t/a。
(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计算:
有组织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速率检测结果×年排放时间=0.23kg/h×1200h×10-3=0.276t/a。
综上,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均满足《淄博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环评批复中颗粒物总量指标只包含有组织颗粒物总量,经计算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24 t/a,满足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也满足环评批复的要求。
7、环保管理检查结论
(1)《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陶瓷辊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进行了审查、审批(批复文号:川环报告表[2015]66号)。
(2)该工程验收检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均运行正常。
二、建议
1、加强各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持续达标。
2、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组织学习并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的要求。
4、尽快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事件突发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5、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存档保存,并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与检修。
附注
本监测表附以下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四邻关系图
附图4. 项目现场照片
本监测表附以下附件:
附件1.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淄川区土地矿产管理局关于征用土地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附件4. 征用土地转让协议书
附件5. 环评表批复
附件6. 环评结论
附件7. 工况证明
附件8. 淄川区华鑫工业陶瓷厂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附件9. 淄博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附件10. 承诺书
附件11. 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附件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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